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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蘇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4-09-23文章來源:江蘇農墾

中共江蘇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決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如下決定。

一、準確把握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

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更大力度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推動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省域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省、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建設美麗江蘇、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江蘇、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長期執政能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制度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到二〇三五年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時,我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強富美高”現代化新江蘇奠定堅實基礎。

二、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1.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增強各有關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健全完善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功能定位,明確主責主業,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

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打造國有資本投資布局、整合運作和進退流轉的專業化平臺,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

2.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制定省民營企業權益保障條例,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鼓勵民間投資進入交通、水利、新型基礎設施、清潔能源等重點領域細分行業,完善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開展基礎研究、牽頭組織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公共技術資源。

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制度。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和拖欠企業賬款清償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和民營中小企業增信制度,保障民營企業公平享受金融、財稅、土地、科技等各方面的普惠性政策。健全政企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部門聯動工作推進機制、民營企業訴求全程響應和閉環解決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

圍繞服務各類經營主體,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全力實施“高效辦成一件事”,加快建設數字政府。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履行社會責任,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

3.服務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招商引資政策優惠行為。建立健全統一規范、信息共享的招標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構建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統一高效的市場監管機制,推進監管規則和執法尺度統一規范,促進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標準升級迭代。

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推進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設高標準技術和數據市場,完善技術和數據要素交易及估值定價機制,統籌全省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發展,健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

完善流通體制,加快發展物聯網,健全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適應多式聯運推行“一單制”、“一箱制”等互認機制。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綠電交易機制。

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制,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減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費。強化首發經濟發展政策供給。

4.健全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健全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深入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企業開辦、跨區遷移便利化措施,優化新領域新業態市場準入環境。深化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推進企業注銷配套改革,完善企業退出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完善統一信用信息公示、修復機制。

5.完善宏觀調節機制。強化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實施支撐作用,構建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完善規劃統籌協調和銜接落實機制。健全專家參與公共決策制度。

加強經濟政策和非經濟性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完善產業政策調整評估和退出機制,健全企業和基層單位參與政策制定機制。健全預期管理機制,強化綜合和專項政策研究儲備。健全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統計指標核算體系,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納統覆蓋,探索現代化產業體系統計監測方法。加強產業活動單位統計基礎建設。

三、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

6.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推動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推動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優化組合和更新躍升,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完善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政策,引導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完善加快培育未來產業的政策措施,積極發展第三代半導體、未來網絡、氫能和新型儲能、細胞和基因技術、量子計算等成長型未來產業,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和協同發展體系,加快推動未來產業集聚發展;深入實施傳統產業煥新工程,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支持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強化環保、安全等制度約束。構建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的省域法規制度。健全相關規則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系,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產率。鼓勵和規范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完善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運作機制,壯大耐心資本。

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一群一策”支持國家級集群發展,構建群鏈企協同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更多優勢集群向世界級邁進,全面提升江蘇制造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7.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加快建設制造強省,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建設一批行業共性技術平臺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優化重大產業基金運作和監管機制,確保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需要。建立保持制造業合理比重投入機制,合理降低制造業綜合成本。

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制定實施新一輪“智改數轉網聯”三年行動計劃,向中小企業延伸,建設數實融合強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發展工業互聯網,實施數字經濟特色產業園培育行動,培育一批引領型數字產業集群。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完善新型數字基礎設施,推動各類算力合理梯次多元布局。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壯大數據產業,加快健全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實施“數據要素×”三年行動。推動省數據條例立法。

8.完善發展服務業體制機制。完善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優化服務業核算,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建設。出臺推動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發展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務業多樣化發展機制。加強中介服務機構制度體系建設。

9.健全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完善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和標準,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升級。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探索構建地方鐵路建設、運營全過程監管體系。編制低空經濟發展規劃。優化經營性高速公路投資模式,完善高速公路收費定價機制。構建水利工程建設新型監管體系。

10.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深入實施強鏈補鏈延鏈行動,健全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成果應用。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加快完善儲備體系。完善戰略性礦產資源探產供儲銷統籌和銜接體系。

四、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

11.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完善立德樹人機制,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改革創新,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統籌布局高等教育資源,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分類推進高校改革,加強一流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發揮“雙一流”高校和學科建設的示范引領作用,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學科專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布局建設一批專業特色學院、卓越工程師學院、未來技術學院。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探索建設具有影響力的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提高成果轉化效能。強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協同。加快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的省域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新模式,探索技能教育與學歷教育貫通發展。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推行現代學徒制、“雙元制”人才培養模式。引導規范民辦教育發展。鼓勵國外高水平理工類大學來蘇合作辦學。

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推進機制,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加強普通高中資源建設,擴大優質學位供給。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推進教育數字化,賦能學習型社會建設,加強終身教育保障。

12.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堅持“四個面向”,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和前沿技術研發計劃,完善“揭榜掛帥”、“賽馬制”、“業主制”等方式,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體系化能力。實施戰略科技力量聚合行動,優化全省“一帶兩極三圈多點”創新布局,加快構建以蘇州實驗室、紫金山實驗室為核心,全國重點實驗室為基干,太湖、鐘山、云龍湖等實驗室為支撐的實驗室矩陣,高效運行省實驗室聯盟,完善大科學裝置、創新中心布局。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支持中國科學院工業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設,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部省聯動專項。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積極參加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鼓勵在蘇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布局。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礎研究比重,探索省市聯合、省企聯合支持基礎研究機制,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深化基礎研究“試驗田”建設,優化基礎研究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探索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遴選機制、重大科學問題協同攻關機制。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為。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重大創新任務和工程、牽頭建設創新聯合體。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財稅支持政策。推進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試點。

深化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完善立項管理機制,探索建立重點項目責任專家或項目經理人制度,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擴大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范圍,推行“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改革,減少考核頻次。按國家授權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健全完善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成果轉化機構和中試驗證平臺,加快布局概念驗證中心,推廣“概念驗證+撥投結合+科創基金”前沿技術產業化模式。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支持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探索新型科研管理模式。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推進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技術轉移人才職稱評定、成果轉化盡職免責等改革,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以創新創造為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健全覆蓋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體系。提高外資在蘇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

13.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養機制,加快推進江蘇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臺建設。深入實施重點領域重點人才支持計劃,聚焦發展新質生產力培養造就一批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重點產業人才發展。完善人才有序流動機制,促進人才區域合理布局。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員待遇。健全保障科研人員專心科研制度。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

強化人才激勵機制,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為人才松綁,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省級試點,推進人才分類評價,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建強用好科創服務隊伍,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完善人才支持保障機制,形成更有競爭力的人才政策體系。

著眼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統籌推進核心技術“攻堅行動”、高校科研“策源行動”、體制改革“探路行動”,布局建設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試驗區,推動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資金鏈深度融合,持續優化全要素支撐、全鏈條融合、全周期服務的科創生態。

五、統籌推進財稅金融體制改革

14.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以增強財政可持續性為統領,健全預算制度,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合理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繳和統籌比例,強化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強化對預算編制和財政政策的宏觀指導,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銜接。加強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強化事前功能評估。深化零基預算改革。統一預算分配權,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范性,完善預算公開和監督制度。完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

推動落實稅制改革,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省以下收入劃分改革,規范收入分享,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提高省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落實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和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加快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規范非稅收入管理。

15.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發展多元股權融資,出臺支持股權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爭取開展擴大股權直投試點。優化省屬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建設后備企業服務平臺。出臺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高質量發展政策,建設運行“專精特新”專板及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平臺。高標準建設南京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昆山金融支持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改革創新試驗區。

修訂省地方金融條例,完善各項監管配套制度,完善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設安全高效的地方金融基礎設施,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機制,筑牢有效防控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加強上市公司、債券領域風險監測。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省域試點。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合作,深化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資試點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內投資試點。

六、完善區域協調發展機制

16.全方位融入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區域重大戰略。發揮多重國家戰略在江蘇疊加的重大牽引作用,完善協同推進落實機制。全面融入和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完善推進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沿滬寧產業創新帶、寧杭生態經濟帶、上海蘇州深化一體化發展、長江口產業創新綠色發展協同區建設。促進長三角國土空間規劃協同,支持高水平打造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推進現代水網、航道網兩網協同建設,推動沿江沿海港口更好融入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共同提升長江黃金水道航運功能。探索長三角基礎研究聯合支持機制,推動大科學裝置、創新人才、科研成果等跨區域共享,積極參與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協同完善長三角聯合攻關機制。深化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制度創新。深化公共服務領域制度協同,推動長三角社保卡在更多領域實現“同城待遇”。

強化與京津冀地區、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戰略對接,強化東中西部產業協作,積極服務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等戰略,在載體共建、創新協同、產業聯動、人才交流等方面探索合作方式,在更大范圍內聯動構建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

17.完善跨行政區合作發展機制。圍繞深入推進“1+3”重點功能區建設,完善財稅、金融、產業、投資、環保、價格等政策,建立與功能區戰略相適應的考核評估制度,加快形成區域互補、跨江融合、南北聯動的省域一體化發展格局。在重大項目安排、高端載體布局、試點示范謀劃等工作中充分考慮功能區定位,在土地、水權、排污權、用能權等方面探索個性化配置機制。創新完善新時期南北發展幫扶合作機制,探索建立產業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推動轉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

強化揚子江城市群區域牽引帶動功能,發揮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策源作用,支持南京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支持無錫建設國家移動物聯網產業示范基地,支持常州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蘇州率先建成“人工智能+”城市,支持揚州發展壯大航空產業,支持鎮江更好統籌地方債務長效管控和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支持泰州大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沿海經濟帶潛在增長極功能,精準發力現代海洋經濟和臨港優勢產業,探索“龍頭+配套”、“研發+生產”、“離岸+在岸”等開放發展新模式,支持南通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鹽城打造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支持連云港加快打造萬億級石化產業集群。強化江淮生態經濟區生態產品供給功能,全力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構建標識化的區域生態經濟品牌,高質量建設黃河故道生態富民廊道,支持淮安利用綜合交通優勢高質量發展樞紐經濟,支持宿遷深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動淮海經濟區一體化協同發展,支持徐州高質量建設區域中心城市。

七、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18.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支持南京、蘇州探索形成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深入實施現代化都市圈培育工程,推動南京都市圈、蘇錫常都市圈同城化高質量發展,加快錫常泰跨江融合發展,深化寧錫常接合片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深化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支持小城鎮特色化發展,協同推進城鎮村一體化發展。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推動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改造,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加快“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城市安全預防體系,高質量推動城市生命線建設,強化城市基本運行保障體系,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

19.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工作,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建設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提供全產業鏈服務。支持通過資產經營、股份合作、產業發展等方式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運行管理,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長效機制,探索完善集體經營風險防范機制。

20.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深化財政支農體制改革,穩定和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有序開展鄉村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改革試驗,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建立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長效機制,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

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快建設新時代魚米之鄉。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完善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深入實施主要糧油作物單產提升行動,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探索糧食產銷區市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監測體系。加快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突破海洋種業等關鍵環節,完善促進海洋漁業發展的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和風險防范機制,打造“藍色糧倉”。強化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種業振興,加快先進農機裝備創制應用,發展智慧農業、綠色農業、生態農業,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2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實國家完善耕地占補平衡有關制度,將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強化“以補定占”約束,確保達到平衡標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加快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確保耕地農用、良田糧用。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建立健全同宏觀政策和區域發展高效銜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用地用林合并審批,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強化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用地要素保障。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探索實施鄉村產業項目“點狀用地”政策。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落實增量安排與存量土地盤活掛鉤制度,支持各地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開展各類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落實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后續期政策。

八、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22.加大制度型開放力度。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制定實施新一輪制度型開放任務清單,試點更高水平自由便利的貨物貿易規則、市場準入規則,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擴大自主開放,有序擴大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支持行業和企業主動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加快推動區域間產業準入與標準互認,構建與國際經貿規則相銜接的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優化開放合作環境。

23.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加快內外貿一體化改革,積極應對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推進通關模式綜合改革,開展出口退稅分類管理,完善包容、審慎、便利的監管服務體系,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大力發展數字貿易,推進中新數字貿易合作試點,健全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加快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提升跨境電商產業園發展水平,完善跨境電商發展生態。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國際物流樞紐中心。健全貿易風險防控機制。

創新提升服務貿易,落實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深入開展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支持無錫、蘇州在服務業優勢領域探索對外開放。鼓勵專業服務機構提升國際化服務能力。支持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發展離岸貿易,引導企業開展新型離岸貿易業務。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

24.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合理縮減的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落實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措施,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深化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改革,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吸引更多優質外資深度參與江蘇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完善促進和保障對外投資體制機制,健全對外投資管理服務體系,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

25.加快對外開放高端平臺建設。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鼓勵首創性、集成式探索,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化生物醫藥全產業鏈開放創新發展試點,加強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深化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支持南京江北新區高質量建設。完善境外合作園區、省內國際合作園區高質量發展機制,支持中阿(聯酋)產能合作示范園和柬埔寨西港特區建設。實施省內國際合作園區引領支撐工程,提升重點園區發展能級。深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創新。

26.建設“一帶一路”重要戰略支點。深化“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五大計劃”,積極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加強綠色發展、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能源、稅收、金融、減災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平臺建設。服務完善陸海天網一體化布局,構建“一帶一路”立體互聯互通網絡,主動參與“絲路海運”港航貿一體化發展、陸海新通道和空中絲綢之路建設,加快打造新亞歐陸海聯運通道,持續開辟中歐班列新通道新線路。統籌推進重大標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深化外事工作機制改革。

圍繞建設具有世界聚合力的雙向開放樞紐,提升江蘇對全球資源要素聚集流動、配置增值、輻射帶動的能力,推動形成東西互濟、內外聯動、進出平衡、面向未來的開放新格局,打造全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門戶樞紐、產業鏈供應鏈的重要樞紐、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樞紐,全面塑造開放型經濟新優勢。

九、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

27.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完善監督法實施機制。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監督。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完善密切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聯系的制度機制,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構建代表履職的多樣化平臺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民意征集工作機制,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規范化運行機制。鞏固群團改革成果,更好發揮群團組織作用。

28.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建立專題反映社情民意的常態化推進機制,深化拓展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

促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臺,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健全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完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法規政策出臺前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長效機制。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

29.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建立基層民主、基層協商新模式新平臺,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30.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健全大統戰工作格局履職盡責、協同聯動、隊伍建設三項機制。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健全政府有關部門與各民主黨派對口聯系制度,完善知情明政、協商反饋機制。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健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制度。加強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法治保障,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江蘇實踐,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機制。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完善港澳臺和僑務工作機制。

十、完善法治江蘇建設體制機制

31.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統籌立改廢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健全立法快速響應機制、立法過程中的重大爭議事項協調機制和法規規章定期評估機制,完善備案審查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積極探索區域協同立法。

32.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完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政府立法審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健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加強行政復議與紀檢監察的銜接,完善重大行政爭議復議訴訟聯動化解機制。完善行政裁決制度。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強化公益性。

33.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落實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完善覆蓋執法司法各環節的全流程制約監督機制。落實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完善執法司法救濟保護制度。深化和規范司法公開,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推進地方公安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改革,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

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后糾正等工作機制,加大強制措施中涉及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司法保障力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加強刑罰執行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落實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34.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律師、公證、仲裁、調解、司法鑒定體制機制改革,深入實施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加快規模公證機構發展,探索司法鑒定全流程監管機制。進一步改進法治宣傳教育,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加快推進專門學校建設,做好專門矯治教育工作。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促進涉外法律服務高質量發展。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選擇適用域外法等司法審判制度。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十一、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35.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全黨、教育人民、指導實踐工作體系,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健全理論傳播機制。創新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高水平建設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健全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創新、構建自主知識體系的制度機制和政策舉措。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構建適應全媒體生產傳播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推進主流媒體系統性變革,打造有全國影響力的新型主流媒體集團和新媒體平臺。健全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風險防控機制。完善輿論引導機制。

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度機制。改進創新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機制。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優化英模人物宣傳學習機制,創新愛國主義教育和各類群眾性主題活動組織機制,推動全社會崇尚英雄、緬懷先烈、爭做先鋒。構建中華傳統美德傳承體系,健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體制機制,大力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深入推動婚俗喪俗改革,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歷史虛無主義。形成網上思想道德教育分眾化、精準化實施機制。建立健全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協同治理機制,完善“掃黃打非”長效機制。

36.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省市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管理和服務供給,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完善文藝院團建設發展機制。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打造全生命周期支持的文藝創作生產體系。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構建文化產業發展政策體系,完善文化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健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協同創新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打造數字文化產業集群。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完善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活態傳承機制,健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構建更加完善的現代博物館體系,建立健全檔案文獻遺產、革命文物保護制度機制。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助力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實施江蘇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深化江蘇文脈整理研究與傳播工程,形成具有高顯示度的江蘇文化標識體系。高質量建好用好長江、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完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37.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統籌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網上網下一體化策劃傳播機制,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建立風險等級測試評估體系。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文明建設工作機制。建立網絡執法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協調工作體系。

38.深化國際傳播機制改革創新。加快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立體式對外傳播體系。健全省級國際傳播中心建設統籌協作機制,探索建立國際傳播重點項目質效評估機制。推動走出去、請進來管理便利化,完善省中華文化走出去重點項目統籌推進機制,擴大國際人文交流合作,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外宣品牌。

十二、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

39.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完善慈善資源供需對接機制。

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深入實施中等收入群體壯大行動,健全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

40.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強化各類政策與就業政策統籌協調,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建立援企穩崗常態化機制。加快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支持發展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

41.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推動普惠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深入實施醫保全民參保計劃,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加快完善醫保基金監管安全體系。完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探索和推廣救助管理工作區域一體化新模式新機制。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托養服務、養老服務、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充分融合。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積極構建多層次的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逐步實現租購住房在教育等方面基本同權。指導各城市政府用足用好房地產調控自主權,加快推進改善型住宅建設與供應,推進房票安置、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改革,穩妥推進商品房銷售制度改革。完善支持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配套政策。

4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健全目標統一、政策銜接、信息聯通、監管聯動等機制。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大力開展高水平醫院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持續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公立醫院運營保障機制,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引導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創新醫療衛生監管手段,持續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完善衛生健康科技創新機制,健全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發展機制。完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政策。

43.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以應對老齡化、少子化為重點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質量人口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優化生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健全生育保險制度,探索新生兒落戶獎勵機制,提高基本生育和兒童醫療公共服務水平,強化住房、教育等支持措施。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研究支持幼兒園資源向下延伸托育服務。把握人口流動客觀規律,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促進城鄉、區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動。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發展銀發經濟,完善促進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按照自愿、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全面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加快推進農村養老服務體制機制改革。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鞏固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穩健可持續的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機制。

十三、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44.落實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建立生態環境智慧管理機制。加快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體系,加快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優化實施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深化河湖長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考核監督制度。

45.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深入推進新一輪部省共建合作。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建設,健全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完善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機制,深化環評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管理改革,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健全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健全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全面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完善落實長江大保護制度體系,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試點。整體推進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推動跨界水體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加快構建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參與的治理體系。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國土空間動態監測評估預警機制、生態環境承載力約束機制,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實施省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行動,建設多元化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機制。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深化用水權改革。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綱要。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健全高標準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市場制度體系。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完善省內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推動建立省際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46.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健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機制。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健全碳市場交易制度、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制度,健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落實機制。

十四、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

47.健全國家安全工作體系。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構建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強化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

48.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全面實施安全風險報告制度,進一步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指揮機制,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強化綜合性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加快構建適應全災種、大應急的消防救援體系,深化消防救援隊伍改革。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風險監測預警數字化、本質安全建設系統化、基層安全治理精準化、應急能力提升全員化。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推動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機制。

49.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網格員隊伍和志愿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社會工作者隊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保障制度。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平臺建設,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不斷健全基層數字治理機制,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50.深化跨軍地融合。落實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建設工作機制,完善涉軍議事協調體制機制。健全國防建設軍事需求提報和軍地對接機制。完善國防動員體系。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雙擁工作機制。

十五、全面加強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51.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改革決策部署。堅持黨中央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完善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機制,健全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融會貫通、一體落實機制,以抓改革、促發展的實際行動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各級黨委(黨組)對標對表黨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結合實際謀劃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改革,對黨中央已明確部署的改革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對黨中央鼓勵推進的改革任務,因地制宜細化實化;對需要探索的改革任務,有序試點、積累經驗。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構建改革主體多元參與機制,鼓勵探索創新,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改革設計中來。圍繞解決突出矛盾問題,優化改革議題設置和重點改革方案生成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和制度集成。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

52.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長效機制,深入實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年輕干部理想信念強化工程。以調動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著力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于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完善干部擔當作為激勵和保護配套政策體系,深入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健全有效防范和糾治政績觀偏差工作機制。實施新時代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常態化培訓特別是基本培訓制度。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任期制,細化落實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制度。樹牢大抓基層鮮明導向,扎實推進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深化提升行動,深入實施經濟薄弱村提升行動、產業鏈黨建提升行動。持續探索推進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完善黨員教育管理、作用發揮機制。堅持依規治黨,著力提高黨內法規文件制定質量。

53.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機制。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構建對各地區各領域突出問題常態化分析研判、針對性開展治理的工作體系。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結合實際制定負面清單,持續精簡規范會議文件和各類創建示范、評比達標、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鞏固深化鄉鎮(街道)權責清單試點成果,推動編制資源和工作力量向基層下沉。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建立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發揮黨的紀律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

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著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推動嚴懲腐敗與嚴密制度、嚴肅教育協同發力,健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嚴肅查處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健全對政策制定、決策程序、審批監管等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約束機制,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加強誣告行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推動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常態化制度化。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探索破解“一把手”監督、同級監督和關鍵崗位監督難題的有效路徑,完善信息、資源、力量、措施、成果等共享共用機制,形成常態長效監督合力。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健全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推動市縣巡察向基層延伸,加強對村(社區)巡察。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基層監督體系,強化“縣統籌抓鄉促村”工作機制,構建基層公權力大數據監督平臺,打通基層監督“最后一公里”。持續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扎實開展向省屬高校派駐紀檢監察組試點。

54.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堅持上下聯動、左右協同、條塊結合,建立健全責任明晰、鏈條完整、環環相扣的改革推進機制,完善領導牽頭聯系重點改革事項制度,健全改革專項小組作用發揮機制。完善精準高效的改革統籌謀劃體系,聚焦發展中瓶頸制約突出的問題、短板弱項明顯的方面、兩難多難集中的領域,推出更多改革味濃、獲得感強的改革舉措。進一步發揮試點對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帶動作用,完善改革試點全周期管理推進機制,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新鮮經驗。強化跟蹤問效,將重大改革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內容,推動改革督察檢查、考核評估、巡視巡察一體貫通,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以實績實效和人民滿意度檢驗改革。健全改革經驗宣傳推廣體系,完善改革政策解讀、成效宣傳和輿論引導機制。

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定信心、鼓足干勁,開拓進取、擔當實干,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推向深入,奮力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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