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年度江心沙農場社會事業首批環境整治及小城鎮提升項目立新東小區及鎮區立面出新已由南通市海門區行政審批局以登記信息單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江心沙農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門區江心沙農場境內;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南通市海門區江心沙農場立新東小區及鎮區立面出新工程,實施內容包括項目包含立新東小區47幢居民樓及立新北路靠近杭州路兩側部分居民樓的立面出新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1141萬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1.5其他: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2023年度江心沙農場社會事業首批環境整治及小城鎮提升項目立新東小區及鎮區立面出新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特別提醒:一級注冊建造師,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誠信庫相關材料請及時進行修改,因未修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9月 15 日至2023 年10月11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3年10月11日09時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9.特別提醒:
(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2)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據蘇建招辦(2022)2號文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查詢途徑為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在資格審查時,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單位進行審查。如資質核查結果不達標的,則資格審查不合格。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 | 江蘇省江心沙農場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江蘇農墾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心沙農場 | 地 址 | 南京市建鄴區恒山路136號蘇墾大廈 |
聯系人 | 張先生 | 聯系人 | 楊先生 |
電 話 | 電 話 | ||
電子郵箱 | / | 電子郵箱 |
2023年 9 月 15日